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113年第257次|都審會議

資料來源: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服務網,僅供參考。

113.08.02 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113年第257次議程 4 案:太平區 泓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、西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、北屯區 均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、烏日區 總太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。

會議日期:113.08.02(五)

這場會議審 4 案:太平區 泓瑞建設(地上 15 層)、西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(地上 4 層、第 3 次變更)、北屯區 均翰建設(地上 15 層、第 1 次變更)、烏日區 總太建設開發(地上 12 層、第 1 次變更)。

第 1 案:泓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

行政區
太平區
樓層與用途
地上15層・集合住宅、店舖
地段地號
育賢段251-1
委託建築師
王OO建築師事務所
建照
114中都建字第00161號・114.02.05 發照
議程原文
泓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王OO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太平區育賢段251-1 地號土地(住宅區)地上15 層店舖及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,提請審議。(依第308 次聯席委員會決議確實修正後再提送簡化小組委員會審議,並加邀呂委員永豐及彭委員志峰參加併同出席與會)

第 2 案:臺中市政府社會局

第 3 次變更

行政區
西區
樓層與用途
地上4層・地下3層
地段地號
土庫段14-3、15、15-11、16、33-18
委託建築師
余OO建築師事務所
都審案件
案號 11305023
建照
111中都建字第01723號・115.02.04 發照
議程原文
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委託余OO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土庫段14-3、15、15-11、16、33-18 等5 筆地號(社會福利設施用地)地上4 層地下3 層非營利組織及志工發展中心新建工程案(第三次變更設計),提請審議。

第 3 案:均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

第 1 次變更

行政區
北屯區
樓層與用途
地上15層・地下3層・集合住宅
地段地號
溝背段105
委託建築師
吳OO建築師事務所
都審案件
案號 11306001
站上建案
惠宇一清庭
建照
111中都建字第00352號・114.02.17 發照
議程原文
均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OO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溝背段105 地號土地(第二之一種住宅區)地上15 層地下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(第一次變更設計),提請審議。

第 4 案:總太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

第 1 次變更

行政區
烏日區
樓層與用途
地上12層・地下3層・辦公室
地段地號
新高鐵段116-1
委託建築師
吳OO建築師事務所
都審案件
案號 11305049
站上建案
總太V1
建照
113中都建字第00272號・114.11.03 發照
議程原文
總太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吳OO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烏日區新高鐵段116-1 地號土地(產業專用區)地上12 層地下3 層辦公室新建工程案(第一次變更設計),提請審議。

官方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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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審資料的相關問答

「都審資料」從哪裡來?地圖上的位置怎麼來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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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資料
從官方「資訊公開基本資料」PDF 取出;掃描檔經文字辨識,數字以官方文件為準。
議題
從官方議程取出每一案的申請人、地段地號和樓層,再對到同一塊地的都審案件。
樓層、用途
從官方案件名稱解析,例如「地上24層地下3層集合住宅」,僅供參考。
建照
用案件名稱裡的地段地號,找同一塊地、樓層差兩層以內的建造執照。
地圖位置
建照對得到本站建案時,標在那個建案的位置;對不到的案件不畫位置。

備查、建照、使照、都審是什麼?

備查
預售屋開賣前,建商要把建案資料和買賣契約送市府備查;不過備查日期不等於開賣日,之後換代銷、修約也會再送一次。
建照
建造執照=市府核准可以蓋;預售屋契約要寫明建照字號,開賣前一定有建照。
使照
使用執照=房子蓋好、市府查驗通過才發;拿到使照就是完工的成屋。
都審
都市設計審議:超過 12 層或基地較大的新建案,要送市府審查外觀和配置;「都審資料」多半是還在規劃、還沒開賣的案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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