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第206次|都審會議
資料來源: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服務網,僅供參考。
110.12.21 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第206次議程 5 案:梧棲區 佳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、梧棲區 聚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、南區 泓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、北屯區 登悅建設有限公司等。
會議日期:110.12.21(二)
這場會議審 5 案:梧棲區 佳鋐建設(地上 15 層)、梧棲區 聚佳建設(地上 15 層)、南區 泓瑞建設(地上 15 層)、北屯區 登悅建設(地上 17 層) 等。
第 1 案:佳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
- 行政區
- 梧棲區
- 樓層與用途
- 地上15層・地下3層・集合住宅、店舖
- 地段地號
- 大庄段大庄小段13-32、13-43、13-45
- 委託建築師
- 蔡OO建築師事務所
- 議程原文
- 佳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蔡OO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大庄段大庄小段13-32、13-43、13-45 等3 筆地號(第四種住宅區)地上15 層地下3 層店舖、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,提請審議。(依第216 次聯席委員會決議,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,並請預審委員邱委員名仕及林委員聰芬併同與會)
第 2 案:聚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
- 行政區
- 梧棲區
- 樓層與用途
- 地上15層・地下4層・集合住宅、店舖
- 地段地號
- 梧棲段2921
- 委託建築師
- 林OO建築師事務所
- 都審案件
- 案號 11105021
- 站上建案
- 聚佳欣世代
- 建照
- 108中都建字第02421號・111.06.30 發照
- 議程原文
- 聚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林OO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梧棲區梧棲段2921 地號(第三種商業區)地上15 層地下4 層店鋪、集合住宅新建工程─公共藝術案,提請審議。(依府授都設字第1080244574 號函,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於地下室頂版勘驗前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)
第 3 案:泓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
- 行政區
- 南區
- 樓層與用途
- 地上15層・地下4層・集合住宅、店舖
- 地段地號
- 樹子腳段23
- 委託建築師
- 曾OO建築師事務所
- 都審案件
- 案號 11305036
- 站上建案
- 泓瑞恆昕
- 建照
- 109中都建字第02657號・113.01.27 發照
- 議程原文
- 泓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曾OO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區樹子腳段23 地號(第三種住宅區)地上15 層地下4 層店鋪、集合住宅新建工程─公共藝術案,提請審議。(依第414 次委員會議紀錄決議,公共藝術於地下室頂版勘驗前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)
第 4 案:登悅建設有限公司
- 行政區
- 北屯區
- 樓層與用途
- 地上17層・地下4層・集合住宅、店舖
- 地段地號
- 溝背段143、145、147
- 委託建築師
- 吳OO建築師事務所
- 站上建案
- 登陽上清宇
- 建照
- 111中都建字第00663號・114.07.09 發照
- 議程原文
- 登悅建設有限公司委託吳OO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北屯區溝背段143、145、147 等3 筆地號(第二之一種住宅區)地上17 層地下4 層店鋪、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,提請審議。(依第477 次委員會決議,再提小組委員會審議)
第 5 案:臺中市政府交通局
第 3 次變更
- 行政區
- 豐原區
- 樓層與用途
- 地上2層・地下1層・停車場
- 地段地號
- 豐原段14-92、16、16-1、16-38、16-39,共 61 筆
- 委託建築師
- 徐OO建築師事務所
- 議程原文
-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委託徐OO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豐原區豐原段14-92、16、16-1、16-38、16-39 等61 筆地號(停車場用地)地上2 層地下1 層豐原轉運中心新建工程案(第三次變更設計),提請審議。
官方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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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審資料的相關問答
「都審資料」從哪裡來?地圖上的位置怎麼來的?
案件與會議記錄來自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「都市設計服務網」公開資料,案件從 111 年起,本站每天同步;點進每一案、每一場會議,可以從都發局下載議程、會議記錄、圖面 PDF。
- 基本資料
- 從官方「資訊公開基本資料」PDF 取出;掃描檔經文字辨識,數字以官方文件為準。
- 議題
- 從官方議程取出每一案的申請人、地段地號和樓層,再對到同一塊地的都審案件。
- 樓層、用途
- 從官方案件名稱解析,例如「地上24層地下3層集合住宅」,僅供參考。
- 建照
- 用案件名稱裡的地段地號,找同一塊地、樓層差兩層以內的建造執照。
- 地圖位置
- 建照對得到本站建案時,標在那個建案的位置;對不到的案件不畫位置。
備查、建照、使照、都審是什麼?
- 備查
- 預售屋開賣前,建商要把建案資料和買賣契約送市府備查;不過備查日期不等於開賣日,之後換代銷、修約也會再送一次。
- 建照
- 建造執照=市府核准可以蓋;預售屋契約要寫明建照字號,開賣前一定有建照。
- 使照
- 使用執照=房子蓋好、市府查驗通過才發;拿到使照就是完工的成屋。
- 都審
- 都市設計審議:超過 12 層或基地較大的新建案,要送市府審查外觀和配置;「都審資料」多半是還在規劃、還沒開賣的案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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